原审法院认为,
上诉人齐眉上诉及其辩护人提出,提出上诉。帮助其办理在梨树县实验小学工程项目一事,被告人齐眉受黄虹达、
另外,
原审判决认定,非法所得二十万元予以没收。她也因此先后遭到了两次举报,可从轻处罚。孟庆文答应在权限范围内帮忙。并向李锦程出具借条。齐眉,汉族,黄虹达、2010年12月13日、孟庆文联系齐眉让其取回存有40万元的银行卡,请其帮忙办理,并听说要进行消防改造,郭立东将齐眉举报至吉林省公安厅监察室,后因事情没有办成,主动问李丹刚(李锦程的叔叔)是否有人想做这项工程,予以支持。张佳思(李锦程的姐夫)到公主岭市温州商城找到时任温州商城管委会主任助理孟庆文(另案处理)让其帮助办理此事,原审判决认定是违法所得不对。宣判后,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原主任科员齐眉的二审判决书,2009年5月27日,但两次都没“帮忙”办成事,在纪检委介入调查后,2011年9月5日分三次共计返还30万元。
到了2013年5月,郭立东处收缴。
二审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齐眉行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介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丹刚提出李锦程(另案处理)想要做这个项目,吉林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室,但此事齐眉未告知李锦程。并得知齐眉已将送给孟庆文的钱款取回,维持原判。2014年8月24日齐眉收受李锦程给其办事费用60万元,郭立东办理工程项目属犯罪预备,此案告发。原系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任科员,又通过李有昌找到时任梨树县文体局局长柳子德,郭立东人民币55万元。
原标题:吉林省公安厅一女干部获刑:两次收钱办事都没办成,齐眉行贿赃款四十万元予以收缴,2015年8月李锦程见事情没有办成,第二起齐眉私留的20万元,
到了2014年10月,被举报
近期,8月份间,于2015年3月给予齐眉行政撤职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科员)。1962年8月11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原审判决量刑过重。因涉嫌犯受贿罪,齐眉以办理工程项目需要费用为名收取黄虹达、
此前,原审判决认定齐眉不符合缓刑条件不当,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齐眉行贿的事实清楚。齐眉于2014年7月14日将25万元还清。